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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

法临说法网 律师已认证综合法律2025-04-23 11:14:20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主要区别在于发生的时间、法律效果以及适用事由等。

1. 定义不同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计算,待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

2. 发生时间不同

中断:可以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

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

3. 法律效果不同

中断: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重新开始计算。

中止:时效暂停计算,待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剩余的时效期间。

4. 适用事由不同

中断:通常因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仲裁等法定事由发生。

中止:通常因不可抗力、权利人丧失行为能力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等法定事由发生。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了解两者的区别,有助于权利人在法律框架内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对中断和中止仍然存在疑问,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帮助。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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