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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什么时候可以提起

法临说法网 律师已认证刑事辩护2025-03-18 11:28:18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或其他有权提起诉讼的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时,向法院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什么时候提起呢?

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具体来说:

刑事案件立案后:被害人或其他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可以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要求。

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最迟应在一审判决宣告前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如果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未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如果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已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且已被记录在案,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

调解达成协议:如果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经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又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第二审期间:如果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主体资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包括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被告,且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与原告人的物质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

具体的请求和事实根据: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流程

提交起诉状:向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明当事人情况、案发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法院审查立案: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送达起诉状副本:法院受理后,应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并根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确定提交答辩状的时间。

开庭审理: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前,应向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其按期出庭。

调解或判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一般限于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但一般不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建议和支持。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什么时候可以提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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