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婚姻家庭 > 正文

诉讼离婚材料交到哪里去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婚姻家庭2024-12-31 16:25 0
陈叶召 律师
陈叶召 律师

江苏江海明珠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陈叶召 律师
陈叶召 律师

江苏江海明珠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诉讼离婚材料通常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1. 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材料应交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交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 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 确定好管辖法院后,将准备齐全的离婚诉讼材料提交给法院的立案庭。材料通常包括起诉状、身份证明、结婚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以及财产、子女等相关情况的证据材料等。

4. 法院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告知当事人补充或更正。

总之,在提交诉讼离婚材料之前,一定要先确定好管辖法院,以保证离婚诉讼能够顺利进入司法程序。

诉讼离婚材料交到哪里去(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本站:法临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法律问题免费在线提交,律师在线回复,智能推荐擅长领域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还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高效沟通 及时回复
关于本站:法临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法律问题免费在线提交,律师在线回复,智能推荐擅长领域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看完仍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提问99%用户的选择!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精准解答 及时回复
法临说法 Powered by 4.6.4 2009-2024 ©Xunruicms Inc. 法临网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0026540号 律师/律所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