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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证据表明夫妻感情不和分居?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婚姻家庭2021-12-28 10:0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有什么证据表明夫妻感情不和分居?

(1)分居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夫妻分居的书面协议,如有口头约定,则须得到对方的承认;

(3)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以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注明“分居协议”,并保留邮寄凭证,自邮寄之日起至提起离婚期间属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之间的通信、电子邮件等能够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离的事实;

(5)人证,或证人证言。亲朋好友均可出具证言证明,当然证言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另外一些证据也需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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