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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过世没有立遗嘱遗产怎么分配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婚姻家庭2024-10-09 13:5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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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如果老年人死亡而没有留下遗嘱,其遗产的分配将遵循法定继承规则。但如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去世,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

继承顺序

1.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他们有权首先继承遗产。丧偶儿媳或女婿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 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或者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

遗产分配原则

1. 平均分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通常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2. 特殊情况: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或者劳动能力不足,或者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遗产。有能力和条件支持但不履行支持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能会得到无分或少分。

3. 协商分配:继承人可以协商一致的,可以根据协商结果分配遗产,不必严格按照法定继承平等分配。

4. 法院判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和分配。

总之,遗产分配要考虑多种因素和法律规定。在处理遗产分配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遗产分配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老人过世没有立遗嘱遗产怎么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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