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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贷款还不上子女有偿还责任吗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债权债务2024-09-12 13:58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母亲如果贷款未还,一般情况下,子女没有法律义务为其偿还债务。每个人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对自己的债务负责。除非子女自愿承担偿还责任,否则父母的债务应由父母自己的财产清偿。

如果父母去世,子女作为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子女有责任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父母留下的债务。子女放弃继承的,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但父母为逃避债务,故意将财产转让给子女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撤销转让行为,并追回财产清偿债务。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父母没有偿还贷款,无法联系,债权人可能会尝试联系孩子。但是,除非出现上述特定情况,否则孩子没有义务偿还父母的债务。

如果债权人追偿父母的债务,并涉及子女的合法权益,建议子女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适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同时,子女应保留任何与债务有关的沟通记录和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母亲贷款还不上子女有偿还责任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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