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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办离婚证有冷静期吗

法临说法网 律师已认证婚姻家庭2025-12-25 09:47:1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江苏办理离婚证是有冷静期的。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全国范围内包含江苏,协议离婚都需经历冷静期。这是法律的统一规定,旨在防止冲动离婚,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派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期满后三十日内彼此需一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一、江苏办离婚证有冷静期吗

在江苏办理离婚证是有冷静期的。

1、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派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能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审理离婚登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查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期满后三十日内,彼此未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冷静期设定目的

设定离婚冷静期主要是为了防止夫妻两人因一时冲动而轻率离婚,给双方和家庭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它给予夫妻两人一个重新思考婚姻关系的机遇,有利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

江苏办离婚证有冷静期吗(0)


二、江苏协议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流程

江苏协议离婚冷静期拥有明确的具体流程。夫妻两人得先达到离婚满意,并签订离婚协议。

1、申请阶段

夫妻两人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一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文件。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递交的证件和证明文件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受理。

2、冷静期阶段

自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派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能够撤销离婚申请。

3、登记颁证阶段

自离婚冷静期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被告方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等。符合离婚条件的,给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江苏办离婚证冷静期内有什么注意事项

在江苏办离婚证冷静期内有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要明确冷静期的时间限制。

1、时间方面

冷静期为三十日,从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测算。在这三十日内,双方都要考虑清楚是否真的要离婚。并且,自离婚冷静期期满后还有三十日的时间供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一定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权利履行层面

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有撤销离婚申请的权力。如果一方决定撤销,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审理离婚登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查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

3、财产及子女抚养层面

在冷静期内,夫妻两人仍然要妥善处理好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尽管还未正式离婚,但应以理性和承担的态度对待这些事项,防止在后期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在江苏办理离婚证有冷静期,且有着明确的流程和冷静期内的注意事项。不论是协议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流程,还是冷静期里的注意要点,都要夫妻两人认真对待。如果你还有关于离婚冷静期、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更多相关法律问题,都能够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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