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婚姻家庭 > 正文

离婚后打电话给儿子不接我怎么办,离婚后不接电话不回信息?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婚姻家庭2021-09-09 13:39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一般来说,如果彼此的感情破裂,可以离婚,有时需要离婚起诉,起诉时邮件是否成为离婚的证据。离婚后打电话给儿子不接我怎么办,接下来法临说法小编就来为大家整理介绍,一起往下看吧。

离婚后打电话给儿子不接我怎么办

你们离婚有八个月了。如果你平时给他打电话他不接,有机可以原谅。80%的离婚者成了陌生人,删除你的联系电话也很普通。具体说他不在乎孩子?看看她和孩子有没有联系

离婚后不接电话不回信息

一、邮件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吗

手机邮件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以下两个实践案例可以帮助您了解手机邮件作为证据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案例中,笔者曾经代理过一起诉离婚案件,女性以长期同意离婚为理由,对男性和男性的感情进行了强烈的同意,对男性的同意在

审判中,笔者向法庭当场显示了男性向女性手机发送的侮辱和骚扰内容的恶意邮件(现场制作了书面记录)和发送邮件的手机所有者是男性的证据……对于笔者提出的以上证据,男性无言以对。与本案相关的手机邮件证据得到法官的认可,最终满足了女性提出的离婚要求,保护了女性的合法财产权益,本案的手机邮件客观、真实、合法地反映了事件的事实,手机邮件作为新的证据,表现了证据的效力。

案例2,争论的甲乙双方是朋友关系,甲方口头约定向乙方借款3万元,甲方半年后应归还,但甲方借款期满后未偿还,乙方因情面不当面要求甲方偿还,多次发送手机邮件向甲方偿还之后,甲方躲避乙方,不接电话,不发邮件,没办法,乙方证明甲方回复的手机邮件记录和移动通信运营商服务器的相应记录被法院起诉。在

审判中,甲方答辩说彼此没有借款关系,乙方提供的手机邮件记录辩论说不是本人发送的,因此彼此平时关系密切,乙方多次使用本人的手机,该邮件乙方在使用期间利用本人的手机发送给乙方的手机邮件

主审法官认为手机邮件容易伪造、篡改、留下痕迹,乙方使用甲方的手机,即手机邮件有被乙方非法输入和控制的机会和证据,乙方没有反驳甲方手机的证据,乙方持有的手机邮件和记录是间接的证据,不能直接证明事件的主要事实,同时乙方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甲方借款的法律事实,因此驳回了乙方的诉讼请求。本案中手机邮件的证据,由于其来源是否合法受到质疑,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不被法官认可。

两个案例,原告以手机邮件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支持诉讼请求,但结果明显不同!

对于目前不断出现的新型证据(如电子证据),立法人员应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范该类证据的收集程序、认证程序、认证方式,为符合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的新型证据讼证据的法律障碍。

二、如何取得离婚证据

国家现行婚姻法于1980年公布,2001年婚姻法修正,但婚外情、第三者问题仍未明确规定。修订的婚姻法规定没有错误可以向错误的一方提出索赔,因此婚外情被法院认定,没有错误的一方可以得到损害赔偿。但是,由于出轨的一方多采取秘密的方法,很难进行科学调查,出轨离婚的事件当事人大部分都不能得到损害赔偿。那么,没有错误的人应该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呢?

一般来说,应注意收集以下重要证据:

(1)保证书悔改书等,婚外情突然暴露,一方无力写保证书、悔改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重要证据

(2)妓女事件等,通常由警察介入,警察的记录成为重要证据

(3)单位调查员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处理生活风格问题,处理的书面资料也是重要的证据

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调查科学调查。因为外遇科学调查有一次性,打草惊蛇的话,科学调查的成本和困难会增加。巧妙获得

证据确实对申请离婚案件、缓解受害者心理压力有很大作用。

以上内容就是有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来往的书信和短信都是能够作为离婚证据的。如果是夫妻另一方出轨,那么能够利用短信来往的信息证明另一方有重婚罪或是出轨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法临网有关律师。

关于本站:法临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法律问题免费在线提交,律师在线回复,智能推荐擅长领域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看完仍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提问99%用户的选择!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精准解答 及时回复
关于本站:法临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法律问题免费在线提交,律师在线回复,智能推荐擅长领域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看完仍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提问99%用户的选择!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精准解答 及时回复
法临说法 Powered by 4.6.2 2009-2024 ©Xunruicms Inc. 法临网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101069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