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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停贷会承担法律后果吗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债权债务2022-11-29 11:1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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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强制停贷的后果有:

1.进入信用信息黑名单。

对于贷款不能按时偿还、断供的问题,银行应当督促借款人还款,逾期不还的进入征信黑名单。进入黑名单后五年内无法再次向银行申请任何贷款,严重影响个人贷款消费。

2.个人资产被拍卖出售。

借款人以个人资产抵押银行为担保的,银行可由公开拍卖或出售抵押财产。拍卖所得将用于偿还借款人的未偿贷款。有剩余的,剩余钱款还给借款人。拍卖所得资金不足以偿还贷款的,银行可以冻结其银行存款,向法院提起诉讼,直至还清。

3.已偿还的贷款无法收回。

贷款后,借款人应按时还贷。借款人选择断供的,已经支付给银行的贷款无法收回。

4.违约责任。

借款人多次、长时间或按时不偿还银行贷款的,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依约偿还贷款本息和违约金。

本篇文章围绕强制停贷的后果主要内容介绍就说到这里了,如果您遇到的问题类似,本文解答仅供参考,因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法律问题相关联因素很多,建议咨询本站律师,直接提交问题与律师交谈获取更精准解答吧。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期还本付息。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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