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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被男方拿走了怎么起诉离婚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综合法律2022-10-08 16:58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起诉离婚时,结婚证只是证明两人的法律关系的,对判决结果没有必然的联系,所以就算手上没有结婚证,只要能证明两人在法律上的婚姻存续关系,其他证明也可以替代结婚证,比如结婚证的照片或者去民政局出具相应的证明皆可。

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双方都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其他第三方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起诉。

例如,双方的子女或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4、起诉离婚还需要以下情形: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不改变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此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妇女在怀孕期间怀孕时,男方不得在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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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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