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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的定义是什么?需要具备什么要件?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综合法律2022-08-18 16:3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就算抄袭。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

1.行为具有违法性;

2.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

3.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错。

从抄袭的形式来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改头换面后窃取他人受作权保护的原创成分的行为。前者在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抄袭是指侵犯对方作权的行为。判断一部作品是否享有作权,需要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可以以某种形式复制。抄袭一般有两个条件:一是接触原则,二是实质性相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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