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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围殴我,我捅死一个犯法吗?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刑事辩护2022-08-05 15:00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不一定!视情况而定。

什么是正当防卫?

是指对正在进行非法侵害的人,采取制止非法侵害的行为。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造成非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什么是互殴?

刑法理论上,相互殴打是指参与者在其主观非法侵权的故意控制下,客观地实施的连续相互侵权行为。因为,客观地说,相互殴打的双方都是对其他殴打行为的反击,很容易与正当防卫混淆。

要注意互殴的核心是相互斗争。虽然打斗是相互的,但仍然有区别,那就是谁先开始,谁后反击。先动手打人的一方具有侵害他人人身的倾向,属于侵权行为;后还手的一方对其侵权行为有防御性,属于反击行为。

围殴带来的后果:

如果围殴带来的后果不足以威胁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在这种情况下将围殴人捅死,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如果围殴带来的后果已经威胁到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在这种情况下将围殴人捅死,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已经符合了正当防卫的条件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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