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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辞职后有哪些赔偿都由谁支付的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劳动纠纷2025-08-04 14:03:37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工伤赔偿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当工伤职工选择辞职时,可能会涉及多种赔偿项目。那么,工伤辞职后有哪些赔偿,这些赔偿又由谁支付呢?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计算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如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计算标准: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支付主体:用人单位。

计算标准: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

4. 停工留薪期工资

支付主体:用人单位。

计算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5. 医疗费用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计算标准: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康复费用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护理费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计算标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 交通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计算标准: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发生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确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伤赔偿过程中,应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发票等。如有纠纷或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可以帮助分析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建议,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工伤辞职后有哪些赔偿都由谁支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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