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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去世后欠的债务用还吗?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债权债务2022-06-27 10:5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人死后所欠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还款后,仍有遗产,其余由继承人继承。如果所有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继承人在用遗产偿还后无义务取代剩余债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人死后继承遗产的,债务也应当同时承担,但继承人只在继承遗产的限额内承担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不承担任何债务。

当然,法律也允许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债务。但是,死者的个人债务应该与家庭债务区分开来。如果以家庭成员的名义借钱,借钱后用于家庭生活,家庭成员死后不应计算债务,而应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没有人继承或接受死者留下的遗产,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因此,死者的债务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

死者生前应缴纳的税款,与清偿一般债务一样,以死者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在以全部遗产折价缴纳税款后,仍欠税款,如果继承人自愿缴纳,即使没有义务,也不应禁止。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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