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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权转让给个人合法吗?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债权债务2022-06-21 16:0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个人债权的转让是合法的,但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当债权全部转让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与合同关系分离;部分转让时,受让人作为第三将参与原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转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是不行的。这一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到损害。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转让或合同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当债权全部转让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与合同关系分离;部分转让时,受让人作为第三将参与原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为数人,合同债务成为多数债务。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条【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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