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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指借钱的人吗?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债权债务2022-06-16 11:3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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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债权人是指享有相应权利的人。债权人不是借款人,而是出借人。借款人是指承担偿还贷款责任的债务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私人借贷关系中,借钱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借钱给他人时,出借人是债权人,借款人是债务人,是债权债务之间的关系。债权人受法律保护,遇到债务人不还钱,可以起诉

债权人主要是指有权要求另一方作为特定行为的预付款(贷款)的人,是指向企业提供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以销售货物或劳务的形式提供短期融资。

债权人是债务的主体之一,包括双方,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或不作为某种行为的人。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务关系中必须具体。债权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七条 【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 【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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