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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一方不同意买卖怎么办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婚姻家庭2025-04-18 11:29:07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如果离婚时一方不同意卖房,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进而实现变卖房产的目的。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采取拍卖等方式处理房产。

一、协商解决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其他分割方式,例如:

一方取得房产,另一方获得补偿:由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并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货币补偿。补偿金额可以根据房产的市场价值、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确定。

共同共有:暂时将房产作为共同共有财产,待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满足一定条件后再行处理。

二、诉讼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法院判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法院判定房产归一方所有,该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补偿款。

拍卖或变卖: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一方拒绝配合出售房产,法院可以依法终止双方房屋分割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进行裁判分割。

三、法院处理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法院在处理房产分割时有以下三种方式:

竞价取得: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的,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评估补偿: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拍卖或变卖: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总之,在离婚房产分割中,一方不同意买卖房产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离婚房产分割一方不同意买卖怎么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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