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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后房子归谁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婚姻家庭2025-03-27 14:15:1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出资以孩子名义购房的情况较为常见。当夫妻双方离婚时,这类房产的归属问题往往容易引发争议。一般情况下,以孩子名义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应认定为孩子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房屋产权的归属以物权登记为准,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法律效力。当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将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对子女的赠与行为。

1. 赠与意思明确的情况

如果夫妻双方在购房时的真实意思是将房屋赠与给子女,并且房屋产权已经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应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无权进行分割。

2. 赠与意思不明确的情况

如果夫妻双方在购房时并无将房屋赠与子女的明确意思表示,而是基于其他目的(如规避限购、避税等)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 特殊情况

如果能够证明购房款是一方个人财产且无赠与意思,且有充分证据支持时,房屋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及子女名下,且子女已成年,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的出资情况、产权份额等因素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和分割方式。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着重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真实意思是赠与,那么房屋应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真实意思并非赠与,那么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同时,法院还会考虑房屋的出资来源、使用情况、子女的年龄和生活状况等因素,以确保裁判结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建议夫妻双方在购房时应明确约定房屋的权属,以避免日后因房产归属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案件情况复杂,也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后房子归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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