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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诉讼时效如何中断?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综合法律2022-04-20 14:49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一旦诉讼时效中断,已经过去的时效期将无效。如果中断后消失,则需要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对于权利人来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优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后果。毕竟,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消失后,时效将继续计算,而不是重新计算。那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是什么?诉讼时效如何中断?下面随着法临说法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

1.提起诉讼。

2.申请仲裁。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7.申请强制执行。

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9、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10、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1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1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1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1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5、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16、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前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17、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

18、债权转让的,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诉讼时效如何中断

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依法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调解等,都可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使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例如:向对方登门催收、邮寄催收函、达成还款计划等。

3.承诺。即债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承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达成调解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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