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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43 离婚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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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果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但可能会对房屋的使用权作出判决。待房产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可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所有权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具体情形及处理方式如下:
1. 已交付但未办理房产证
如果房屋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房产证,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的使用权归属,并待房产证办理完毕后,再处理所有权问题。
2.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在判决使用权时,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优先保障其居住需求。
3. 已交付但无法办理房产证
如果房屋已交付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例如,法院可能会判决房屋归一方使用,并要求其支付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4. 未交付且未办理房产证
如果房屋尚未交付且未办理房产证,法院通常不会在离婚案件中处理该房屋。双方可在房屋交付并办理房产证后另行提起诉讼。
离婚后,如果一方取得房产证,另一方可以就房屋所有权问题另行提起诉讼。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协商一致后可通过公证等方式明确产权归属。如有纠纷,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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