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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后贷款是一人还一半吗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婚姻家庭2025-02-28 10:35:58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夫妻双方离婚后,贷款的偿还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通常需共同偿还;如果贷款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该方自行承担。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由一方承担贷款,但该约定对债权人(如银行)不具有法律效力。

1. 共同债务

如果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成立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需共同偿还。

2. 个人债务

如果贷款是夫妻一方用于个人不合理开支,或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离婚时由“借贷一方”个人偿还。

3. 离婚协议中的约定

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由一方承担贷款。例如,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继续偿还贷款,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对债权人(如银行)不具有法律效力。债权人仍有权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承担还款责任的一方可在偿还后向另一方追偿。

4. 法院判决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判决房屋的归属和贷款的承担。通常会考虑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法院可能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该方承担剩余贷款,并对另一方给予补偿。补偿金额一般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双方的出资比例等因素确定。

5. 特殊情况

婚前购房: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该房产归购买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且有约定只赠与己方子女,该房产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请求补偿。

总之,夫妻双方离婚后,贷款的偿还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由一方承担贷款,但该约定对债权人(如银行)不具有法律效力。建议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贷款的偿还责任和补偿方式,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夫妻双方离婚后贷款是一人还一半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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