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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抚养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婚姻家庭2025-01-06 21:28 0
张立陵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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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

擅长:综合咨询, 婚姻家事, 工伤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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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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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抚养费通常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信息材料、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据等。

1. 起诉状: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重要文书,需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和期限)、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2. 身份信息材料:包括原告(抚养孩子的一方)和被告(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等,以证明双方的身份。

3. 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比如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报告等,用于确认双方存在父母子女关系。

4. 离婚相关材料:如果是离婚后追讨抚养费,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这些文件中通常会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金额等有约定或判决。

5. 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书面承诺等,用以证明对方未按照约定或判决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6. 孩子的生活费用支出证据:如学费发票、医疗费用发票、生活费收据等,以说明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和费用开支情况。

7. 收入证明:如果认为对方有支付能力而未支付,可能需要提供对方的收入证明,比如工资条、纳税证明等,以便法院在判决抚养费金额时作为参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对具体的材料要求会有所差异,在准备材料之前,最好先向当地法院咨询清楚,以确保准备的材料完整、准确,从而提高诉讼的效率和成功率。

追讨抚养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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