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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认定后能享受哪些待遇呢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劳动纠纷2024-09-29 11:07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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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当职工被正式认定为工伤后,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享有一系列工伤待遇。如果雇主未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在员工遭受工伤时,雇主必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自行承担工伤待遇的费用。

1、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接受治疗时,如果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这些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伤残津贴: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根据其伤残等级,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伤残津贴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工伤职工因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他们的工资和福利将保持不变,由雇主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

4、护理费:对于被鉴定为需要护理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支付护理费,标准根据护理需求的程度而定。

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如需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相关费用将按照国家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6、工亡待遇:若职工因工伤事故不幸身亡,其家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7、一次性补助金:对于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在合同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雇主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康复待遇:工伤职工若需进行康复治疗,其治疗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由于不同地区的具体待遇标准可能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详细信息。

职工工伤认定后能享受哪些待遇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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