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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签的借款协议离婚怎么处理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婚姻家庭2024-06-12 11:5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夫妻之间签订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规定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出具的欠条,可以要求另一方在离婚时归还。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否则婚内借条一般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若借款用于借款人的个人事务,则夫妻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夫妻一方需要偿还债务。出具借据的一方对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举证不力的,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如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承担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夫妻共同意愿,否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对夫妻债务的处理,如果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可达成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除非双方有其他协议,否则由双方自行偿还。

法院在处理夫妻债务时,会重点查明婚姻生活、财产状况,综合考虑证据,以确定债务的性质和承担方式。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债务问题,双方分割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样的协议对债权人没有法律效力,债权人仍然有权向男女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权利。

夫妻之间签的借款协议离婚怎么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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